案情簡介:
王某反映,其是某證券公司營業部客戶,近期使用了該公司APP的“智能條件單”功能,其本意是股價下跌至23.9元才觸發賣出長飛光纖(601869),但卻發現APP在股價未下跌至23.9元的情況下,按24.3元的價格成交賣出。隨后王某咨詢營業部,被告知“是按交易規則成交了”。王某不認可,認為軟件存在問題,因此申請調解,要求營業部給予合理解釋并賠償相應損失。
調解過程及結果:
調解中心將王某的情況告知營業部,營業部反饋,經核查王某當時是以普通委托方式下單賣出長飛光纖(601869),實際并未使用“智能條件單”功能進行委托,且兩種委托方式的操作菜單和界面均不相同。后續已邀請王某到營業部現場面對面指導其使用“智能條件單”下單功能,進一步加深王某對功能的認識。后調解中心回訪王某,其表示問題已解決。
案件評析及啟示:
隨著科技手段的日益先進及證券市場投資者對于交易軟件需求的多樣化,證券公司也開始逐步研發推行條件單功能,實現投資者無需全程盯盤,節約交易時間成本。近幾年,條件單功能也在日趨完善并得到廣泛使用。目前,證券公司所提供的條件單類型各式各樣,功能基本覆蓋投資者的日常交易需求。與此同時,不少投資者因對軟件操作界面及使用功能不熟悉而引發糾紛,如本案的王某,其本意是想使用條件單的定價賣出功能,由于王某對操作界面不熟悉,未真正進入條件單界面,僅在在普通委托界面進行了限價賣出操作,所以最終的委托價格并不符合其預期。建議投資者在使用條件單前應充分了解實際功能及操作指引,對功能使用有疑問的,應主動咨詢證券公司。就證券公司而言,在推出新的軟件功能時除了介紹功能亮點外,也應充分做好風險揭示,讓投資者清楚知悉軟件固有缺陷及使用風險。同時定期收集整理投資者反映的關于軟件的使用問題,一方面不斷充實“常見問題解答服務”欄目,以便投資者加深對軟件功能的認識,另一方面也根據投資者的需求持續優化功能設置,全面提升投資者平臺使用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