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交易者:
自2024年10月25日交易時(即10月24日晚夜盤)起,各期貨交易所對所有期貨、期權品種(股指期權除外)收取申報費。其中,期權合約按合約月份計算申報費。我司特別提示如下:
1、請您務必詳細了解期貨交易所的申報費規定,并及時跟蹤規定變動信息,詳細了解期貨和期權合約的當日報單、撤單或詢價筆數的標準。
2、請您務必規范設計和使用程序化交易軟件,并密切監控自身賬戶交易情況,采取積極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采取設置申報數量限制等措施,發現異常即立即中止申報,防止賬戶被收取大額申報費,以及出現申報費收取后賬戶可用資金或權益小于0的情況。
3、根據您的實時交易情況,當您賬戶正在產生或者將產生大額申報費時,為控制因申報費產生的賬戶資金風險,我司有權采取風險提示、限制交易等必要的風控措施,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投資者承擔。
4、請您務必認真閱讀期貨交易所通知內容:
期貨交易所關于信息申報費收取標準有所不同,期貨交易所信息量申報費收取的部分通知(見如下鏈接,僅供參考),對于信息量申報費收取規則和標準請以各期貨交易所最新通知為準。申報費收取的信息量=報單、撤單、詢價等交易指令筆數之和,上述信息量包括立即全部成交否則自動撤銷指令(FOK)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動撤銷指令(FAK)產生的報單和撤單筆數。對于同一客戶在不同期貨公司會員處開有多個交易編碼的,或者具有實際控制關系的客戶和非期貨公司會員,交易所對其下單筆數、撤單筆數、有成交下單筆數等指標合并計算。
上期所(上期發〔2024〕324號):https://www.shfe.com.cn/publicnotice/notice/202409/t20240906_802459.html
上期所(上期發〔2024〕177號):https://www.shfe.com.cn/publicnotice/notice/202405/t20240522_801753.html
能源中心(上能發〔2024〕67號):https://www.shfe.com.cn/publicnotice/notice/202409/t20240906_802458.html
能源中心(上能發〔2024〕40號):https://www.ine.cn/news/notice/131371.html
鄭商所(鄭商函〔2024〕479號): http://www.czce.com.cn/cn/gyjys/jysdt/ggytz/webinfo/2024/07/1715237246527911.htm
大商所(大商所發〔2024〕337號):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jystz/ywtz/8605414/index.html
中金所(中金所發〔2024〕29號):http://www.cffex.com.cn/jystz/20240524/38564.html
請您密切關注期貨交易所申報費相關規則的更新調整,謹慎交易,理性投資,做好風險防范。
特此提示。
廣州金控期貨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