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能發〔2018〕43號
各有關單位:
SC1810合約的最后交易日為2018年9月20日(周四),交割期為9月21日(周五)以及25日(周二)至28日(周五)。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細則》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9月10日(周一)閉市后,自然人客戶SC1810合約的持倉應當為0手。
請會員單位提醒自然人客戶管理好持倉,及時做好平倉工作。
二、根據《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細則》第八條規定,不能交付或者接受能源中心規定發票的客戶不得參與原油期貨交割。
請會員單位向客戶提示相關規則,了解客戶的交割資質和能力,向不能或者無意向參與實物交割的客戶提示臨近交割月的流動性風險。對于需要參與交割的客戶,請期貨公司會員提示客戶在標準倉單管理系統完成開戶,買入交割的客戶準備好貨款,賣出交割的客戶準備好標準倉單。
三、根據《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風險控制管理細則》第三十一條規定,能源中心可以根據市場風險狀況,指定會員、境外特殊參與者、境外中介機構或者客戶提交大戶持倉報告或者其他說明材料。
請會員單位實時了解掌握客戶持倉意圖,做好風險管理工作。
各有關單位務必按照規則,切實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確保SC1810合約平穩順利交割。
特此通知。
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
2018年9月3日
附上期能源通知網址: http://www.ine.com.cn/news/notice/9113202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