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期貨、基金糾紛調解案例系列(24)吳某與某基金公司的基金凈值糾紛
廣東中證調解中心
案情簡介:
吳某反映,其申購的某基金公司旗下產品高端制造股票A基金。近期查看該基金2021年第一季度季報,發現該基金的實際投資范圍與基金合同約定的不一致。吳某認為公司未按照基金合同執行投資,導致基金凈值大幅下跌,因此申請調解,要求公司賠償相應損失。
爭議焦點:
本案爭議在于基金經理是否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進行投資。吳某認為,該基金2021年一季度季報中公布的前10名股票明細中有部分股票并非高端制造行業,基金經理未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執行。基金公司則認為,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并未限于高端制造行業,基金經理的投資沒有違反合同約定,因此不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調解過程及結果:
調解中心將吳某反映的問題告知基金公司。基金公司向吳某具體解釋了基金合同所約定的投資范圍及高端制造行業的具體分類。經過基金公司及調解中心的耐心溝通及解釋,最終取得吳某的理解,該糾紛妥善解決。
案件評析:
本案主要是吳某對所購買基金的投資范圍未了解清楚所引起。吳某一直以為該基金只能買高端制造行業的股票,當發現季報中存有金融業股票時,便認為基金公司違反合同約定。根據基金合同約定:“本基金主要投資于高端制造主題相關上市公司,主要包括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所需的行業,具有技術含量高、資本投入高、附加值高、信息密集度高,以及產業控制力較高、帶動力較強的特點。本基金所指的高端制造行業為:1)為國民經濟和國防建設提供生產技術裝備的具有高技術、高附加值制造業;2)與上述行業密切相關的行業,即為上述行業提供產品與服務的行業。”由此可見,高端制造不是一個具體的行業,而是一個主題,高技術、高附加值制造業以及為高技術、高附加值制造業提供服務的行業均符合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因此基金公司沒有違反基金合同約定。
本案啟示:
基金招募說明書及基金合同作為了解基金的重要文件,投資者在購買基金前,應認真閱讀并詳細了解,重點關注基金的投資目標、投資比例、投資策略、風險及費用等內容。本案的吳某眼看基金名稱為高端制造股票A基金,便理所當然認為基金投資范圍僅限于高端制造業股票,購買前并未認真了解基金合同所約定的投資策略,最終引起糾紛。
此外,根據基金信息披露的有關法規,基金在每個季度、半年、一年時都會發布定期公告,對報告期內基金的運作情況進行披露。作為第一手資料,這也是投資者了解基金的重要文件。投資者通過查看基金定期報告,能更好跟蹤基金的運行情況,在投資時就能做到有的放矢,但投資者也應注意報告的發布要滯后于報告所記載信息截止日一段時間,所以報告的內容僅作為投資參考,同時也應認識到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代表其未來表現。